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使用状况,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 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2024年9月13日。
2.清查范围:学校所属各部门、学院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二、清查内容
1.查资产:以“资产管理系统”为基础,逐件核对、逐项落实,所查资产要账、卡、物三者相符。
2.查标签:资产标签要与资产本身相符。若无资产标签,可以在自助一体打印机上打印(位于敏行楼一楼北部大厅)。
3.查状态:对固定资产的现状进行确认,包括在用、盘亏、盘盈等。
4.查责任人:固定资产账上表明的使用人即是资产保管责任人,检查资产责任人与实际是否一致。
5.查地点:资产实际存放地点与资产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一致。
6.若发现存放地点不正确,可以直接在资产清查模块中选择修改成正确的存放地点;若发现责任人与实际不符,需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资产调拨。调拨方法见山二医“国资学堂”:资产管理最新问答!(附件2)。
三、清查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自查阶段(2024年9月14日至10月7日)
1.资产使用人可通过手机端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手机APP-固定资产-资产清查模块,或通过电脑端校园网智慧校园-资产系统-资产清查模块,完成快速清查。使用方法见《2024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操作指南》(附件1)。
2.资产使用人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账为基础,按账查物、以物对账,逐一核实,逐项核对,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如实反映本部门、单位资产使用现状和存量情况,并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在系统中选填、完善资产清查盘点表,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账、卡、物相符。
3. 清查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出具资产清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并在资产系统中生成“清查结果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2024年10月11日下班前报资产管理处王咏丽老师,办公室地址:行政楼430 联系电话:8462559,同时签字后的PDF电子版发邮箱zjjsk@sdsmu.edu.cn。
(二)核查阶段(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
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依据各部门、单位提交的资产清查报告及报表,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地核查。
(三)总结汇总阶段
清查工作结束后,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汇总清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领导批示。对各部门、单位清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评价结果纳入学校对各部门、单位2024年度资产绩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学院须重点深入清查有帐无物等资产盘亏情况,对有帐无物的情况,须认真反复清查,务必找到实物抵账。如果确需在资产清查模块中提交盘亏状态,须提供资产盘亏说明和证明材料,必须明确处理方式、责任到人,资产使用人、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对有物无账的(盘盈),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要查明其来源,做好详细登记,满足入账标准的,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3.资产使用人与实际使用(管理)人不符的(含因退休、调动等原因工作人员离开本单位后,名下仍有资产的),本次清查须做好相关资产的移交工作。
4.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清查。
附件:1.2024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操作指南
2.山二医“国资学堂”:资产管理最新问答!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
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