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学校2025年收入及基本支出预算
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2025年收入及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作。
一、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精神,实行项目资金自主配置机制,激发内部活力,强化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全力保障学校党委确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保证预算申报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前瞻性,为加快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根据上级要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学校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整体压减10%,各部门、学院须按压减后的基本支出预算总数(已更新至OA系统“基本支出预算申报”模块),自行填报归属于本部门、学院的各个具体支出项目的预算金额。确因刚性支出需求,须另附《2025年预算特殊事项说明》(附件2),详细说明预算增加原因及每一项支出内容,并线下经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字。
(二)自主配置资金,保障重点项目
各部门、学院应在年度既定基本支出预算总数内,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实际需求,特别是上级文件中要求的生均投入标准等,自主决定预算金额及具体支出明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挖掘增收潜力,拓宽收入渠道。
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坚持多措并举,积极争取上级各类竞争性项目资金投入,增加学校各类财政专项拨款。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率,提高横向科研经费收入。
(四)严控“五项”经费,保持只减不增
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全口径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只减不增”要求,学校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继续从严、从紧安排,实际分配数以省财政批复为准。
会议费由各部门、学院填写《会议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3),统一提报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汇总。
三、2025年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基础信息填报
1. 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2. 学生基础信息:具体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分别填报。
3. 公共设施设备等基础信息:具体由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分别填报。
4. 机构设置及编制信息: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5. 实验室数量信息:由教务处负责填报。
(二)收入预算申报
1. 本科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财务处填报。
2. 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复试费及委托培养费等收入:由研究生处负责填报。
3. 留学生住宿费、委托培养费收入: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填报。
4.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培训费等:成教学生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填报(注意:护理自考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与护理学院协商,切勿重报或漏报)。
其他有短期培训班收入的部门、学院切勿漏报。
5. 科研经费收入:由科研处负责填报(只报送汇入我校银行存款账户的科研费)。
6.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
7. 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
8. 其他收入:包含网络服务费收入、校医院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由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以及接受捐赠的部门、学院等分别填报。
(三)基本支出预算申报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1. 人员经费支出中的在职职工岗位奖励绩效、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退休返聘职工临时工资及岗位奖励绩效、编外用工工资及岗位奖励绩效由人事处填报。
2. 办公经费、差旅费、各学院师资培训及学术会议费、电话费、学生活动经费、实验室经费等由财务处根据标准分配,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总数的计算依据,各部门、学院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填报。
其中,试卷印刷费、毕业论文费由教务处统一填报,实习费由实践教学管理处统一填报,研究生教育活动专项由研究生处统一填报,各部门、学院无须自己填报。
3. 水电暖及物业费(包含浮烟山校区和虞河校区)支出预算由后勤管理处填报。
4. 师资培训费由人事处、教务处分别填报。
5. 因公出国费用(其他)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填报。
6. 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填报。
7. 安保费(包含浮烟山校区和虞河校区)支出预算由保卫处填报。
8. 以前年度签订的多年服务期采购合同,应当按照2025应付合同金额上报预算,切勿漏报!
9. 各部门、学院2025年预采购项目应申报预算,切勿漏报!
四、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反复沟通,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各部门、学院可随时与财务处进行沟通,准确、完整地填报预算数据。
(二)填报方式
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申报通过OA系统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业务审批流程完成后,部门、学院经办人将“审批流程”、“填报预算表”打印纸质版并加盖部门章,交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特别提醒:如有新增刚性支出,则需先填报《2025年预算特殊事项说明》(附件2),并于线下经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至OA系统。
(三)报送时间:2024年9月15日前。
(四)报送地点: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联系人:邵翠翠(136 6536 6979)、孙倩(183 6635 0198);
办公电话:8462257。
2022年已建“潍医基本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群”,请各部门、学院安排至少一人加入工作群,及时为大家解疑答惑。
附件:1.“基本支出预算申报”操作手册
2.2025年预算特殊事项说明
3.2025年会议费预算明细表
财 务 处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