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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行灭火器配置使用登记和维修充装的通知

    时间:2014-05-07作者:来源:阅读:914

     

    各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消防器材配备、使用、维修等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和管理,自57日至530日,对各部门、院(系)安全责任区域内配置使用的灭火器进行登记备案和维修充装。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范围

    各部门、各院(系)所使用房屋内灭火器、楼道内灭火器,特别是实验室、档案室、会议室、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置的灭火器。

    二、维修标准

    执行《灭火器维修技术规范》(DB37/598-2012)中“7.1 灭火器维修期限和“7.2灭火器报废规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核查登记,并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灭火器配置使用情况登记表》,按照填表说明将登记表中信息填写完整。

    2.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实验室、大学生活动中心、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独为单位进行核查登记。

    3.各单位加强日常检查维护,若有需要维修充装的灭火器请填写《潍坊医学院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申请表》进行报修。

    请于20145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交保卫处安全科(行政楼101房间),电子版发aqk@wfmc.edu.cn。联系电话8462105

     

    附件:

    1.《灭火器维修技术规范》(DB37/598-2012

    2.潍坊医学院灭火器配置使用情况登记表

    3.潍坊医学院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申请表

     

    保卫处  

    20145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