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作者:来源:OA推送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6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清风颂廉劳动美,海晏河清粽飘香。202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廉洁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见附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师生医务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带头倡导廉洁、文明、健康、节俭的节日风尚。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家风家教,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要将加强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校风学风教风持续向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医务员工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洁防线。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礼品等;严禁“吃公款”“吃下级”“吃老板”、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转嫁相关车辆费用;严禁以考察、培训、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与违规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各类违规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严禁在节日值班值守、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等工作中擅离职守、不担当不作为、层层加码、任性用权;严禁任何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与明察暗访,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速查严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各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发现重要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学校改革攻坚发展聚力赋能

报电话:0536-8462137

举报信箱:杏林餐厅南连廊西头。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校纪委      

2026429日   

   附件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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