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赴奎文区人民检察院考察交流

作者:来源:心理学院发布时间:2026-01-30浏览次数:13

为充分发挥心理学学科专业优势,深化院校与司法机构合作,积极探索社会心理服务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实习实践与就业平台,1月27日,心理学院班子成员李洪先、王艳郁许婷婷及部分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以及学工办主任,赴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考察交流活动。

座谈会上,李洪先介绍了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概况,希望通过党共建、形式,加强与检察院在思想政治与专业实践方面的联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王艳郁详细介绍了学院师资力量、社会服务成果及既往合作案例,期待与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在心理培训、个案支持、课题研究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推进司法心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许婷婷重点介绍了学院毕业生情况。

奎文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心理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干警心理关怀等方面的实践与需求。参会各单位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沟通与合作,共同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院校—司法—医疗”三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此次考察交流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学院社会服务的领域与形式,强化了院校与司法机构的协同联动。心理学院将继续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机制,通过搭建多层次合作平台,推动心理学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助力司法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并为毕业生拓展更高质量、更多元的就业发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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