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5〕126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和办法
1.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全省高校均可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将陆续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网上项目选派指南。
二、申请方式
(一)“个人制”项目
1. 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个人制”项目由山东省教育厅受理。
2. “个人制”项目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密切关注国家留学网发布的项目信息,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并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纸质材料。
3. 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后,应在各项目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前至少10天,将系统填报的完整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50室),学校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报送省教育厅。
(二)“项目制”项目
1.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以及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制”项目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项目单位负责。
2. 我校目前已立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相应资格审核和人选推荐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
3. 学校鼓励各学院、学科结合自身国际交流资源和专业优势,遴选优质合作伙伴,根据相应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培养高水平国际化人才队伍。
三、申请咨询
1.如需咨询具体留学项目,可与留学基金委相应项目主管联系,联系方式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项目检索”,按照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查询。
3.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事宜,可咨询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联系电话:010-66093975,传真:010-66093937,邮箱:xxzy@csc.edu.cn。
4.项目申请受理相关事宜,可咨询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杜老师,联系电话:0536-8462238。
附件:申请人申报步骤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1月4日
附件:申请人申报步骤.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