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OA推送发布时间:2024-07-12浏览次数:705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标准

见《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附件1)。

三、自查组织

相关学院、部门成立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小组,对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详细全面自查。

四、时间安排

全部安全自查工作于7月23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模版见附件2)经学院、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报送给资产管理处张薇老师(办公楼430房间,电话8462328)。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坚决杜绝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的现象,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4年)

附件2: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存在问题(2024)

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2024年7月12日


附件1: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4年).doc

附件2: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存在问题(2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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