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潍坊医学院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1466

各部门、院(系):

国务院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鲁办发电〔2020〕69 号)要求和潍坊市安排,各部门、各院(系)和全院师生不举行集体哀悼活动。4月4日,学校停止公共娱乐活动,浮烟山校区、虞河校区下半旗志哀;上午10时起,按国务院公告要求,全体师生自行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通知到每一位师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哀悼活动。

 

                      潍坊医学院党委(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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