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有房屋使用管理,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潍坊医学院公有房屋管理使用办法》和学校“作风建设年”活动等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对全校公有房屋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集中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浮烟山校区、虞河校区所有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科研用房、辅助用房等。
二、检查内容
干部用房实际面积,房屋实际使用情况与登记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公房私用、用房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用房安全问题、登记房屋维修问题等。
三、检查方式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组成联合检查组,逐房间检查,准确登记。
四、时间安排
1. 单位自查。5月11日—5月20日,各单位自查。
2. 集中核查。5月21日开始学校组织核查。各单位根据附表时间安排,务必安排专人值守,确保随时打开房间,以便检查。
序号 | 楼宇名称 | 所在单位 | 时间 | |
1 | 办公楼 | 所在办公楼各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系 | 5月21日 | |
2 | 基础实验楼 | 1座、连廊部分 | 临床医学院、麻醉、护理、生科院、药学院后勤管理处等部门 | 5月22日 |
2座 | 临床机能实训中心、解剖教研室、网络中心 | 5月23日 | ||
3 | 科技实验楼 | A座、B座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公共课、口腔、影像、眼视光、原临床技能中心、招标办、心理、临床 | 5月24日 |
C座 | 科研处 | 5月25日 | ||
4 | 教学楼A、B、C、D、E、F区 | 学工处、团委、外语系、计算机教研室、校医院等 | 5月28日 | |
5 | 图书馆楼、学生公寓楼 | 图书馆、网络中心、团委、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 5月29日 | |
6 | 体育综合楼、杏林餐厅、锅炉房、仓库平房等 | 体育教研室、后勤管理处 | 5月30日 | |
7 | 虞河校区学生公寓楼、教学楼、老干处楼、继续教育学院楼等 | 虞河校区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 | 5月31日 6月1日 |
五、工作要求
1. 现场整改。干部用房超规定标准要立即整改,闲置房屋收回使用权。
2. 限时整改。存在问题不能即时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限期完成,学校督查。资产管理处对调整后的房屋信息进行重新登记。
3. 坚持长效。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学校将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反弹现象。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监察处、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