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正式通知

作者: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1814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山东省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附属医院医护员工,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类型、要求及材料组织,见《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指标

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到学校参评,减少层次不高,内容相近的成果,宁缺毋滥。原则上每个部门、院(系)不超过3项(含联合申报项目),专任教师数量较多的院(系)不超过5项。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我校限额推荐12项。

、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12月9日—15日,各单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

2.校级评选:12月16日—17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

3.公示上报:根据省里要求进行公示,提交相关材料。

五、材料提交

1.《成果奖申请书》(以本通知附件为准)提交要求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容。注意仔细阅读《成果奖申请书》的“填报说明”,印刷时注意删除括号内提示的填报说明。

2.《成果奖申请书》“四、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推荐意见”栏,自行填写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主要贡献。

3.支撑材料装订要求见《成果奖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所有材料按推荐上报标准准备。

4.论文查重报告,请自行联系外校图书馆查重,如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大学等,之前因职称评审等原因外校出具的查重报告可继续使用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专业评估与认证的关键支撑,也是实现我校创建医科大学的核心指标,更是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的直接体现。学校将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2.突出重点。本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对我校多年来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一次总结与成果展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基础作用,充分整合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及资源,充分夯实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学科研各类领军人才的责任,形成整体合力。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既要深入挖掘内涵,又要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增强推广应用价值。

3.按时完成。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特别紧18日上报教育厅),请各部门、各院(系)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项目负责人严格《成果奖申请书》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材料以部门、院系为单位提交我处后(不接受个人提报),不再安排修改时间

     七、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安排、《成果奖申请书》、《汇总表》以此《正式通知》为准,所需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8462527

箱:gjs@wfmc.edu.cn  地址:行政楼730室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4号).pdf

附件2: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4.7项 修正).doc

附件3: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鲁教高函〔2017〕24号).xlsx

  

  

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12月12



Copyright ©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02386号鲁公网安备 37070502000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