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祥和苑供暖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310

祥和苑各住户:

根据潍坊市物价局潍价格发〔201418号文《关于调整潍坊市中心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2014-2015年采暖期起执行新的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潍价格发〔201018号文件同时废止。

供热计量收费价格调整后,居民供热基本热价由11.00/平方米调整为7.68/平方米;计量热价由0.14/千瓦时调整为0.17/千瓦时。

经学校研究决定,祥和苑供热计量收费自2014-2015年采暖期起参照执行新的供热计量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潍坊市物价局潍价格发〔2014〕18号文《关于调整潍坊市中心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

Copyright ©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02386号鲁公网安备 37070502000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