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1-30浏览次数:314

根据《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33号)和《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1号),为确保今后公务出行按规定购买机票并获取有效财务报销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全校教职医护员工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财政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二、购票平台及渠道:

1、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票;

2、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购买机票,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票;

3、购买上述规定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

三、报销依据:

1、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课程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2、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财务处出具审核意见的审批表;

3、购买市场低价票的,应以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提供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

4、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四、执行时间:2015225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1.公务机票购买操作及注意事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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