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医护员工: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教育部第31号令)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鲁教法发〔2014〕1号)的要求,经广泛深入讨论,在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章程制定工作组起草了《潍坊医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已挂学校办公室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您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您的意见于2015年1月2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dxzch@wfmc.edu.cn。联系电话:2602020。
http://www.wfmc.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