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216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各单位申报2014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经费预算1万元以上的维修保养项目,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供暖、电力、安防、网络、电梯、空调等)、绿化景观、道路及场所、房屋及建筑物等。

二、申报程序:各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资产管理处提报2014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填写《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申报表》(附件1)、《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论证表》(附件2),并同时提报“校产维修保养项目论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校产损坏的原因及责任分析、维修保养的必要性、基本条件、技术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经济效益以及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等等)。

三、申报时间:校产维修保养计划申报材料请于1018日前报送。纸质版由各单位签章后交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zhk@wfmc.edu.cn

四、评定立项:各单位申报的校产维修保养项目经学校校产维修保养评定小组评定,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列入学校2014年度校产维修保养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维修保养。

五、未尽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62325

 

 

 

附件1:潍坊医学院年度校产维修保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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