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各单位申报2014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本着优化资源、节约高效的原则,注重前瞻性、共享性,按急需程度分类申报。
二、设备购置计划分为设备类和办公家具类,请分别申报;
三、设备购置应以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工作为指导,按照学校2014年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虑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新上专业、实验教学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条件建设;
四、已经申报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项目的设备不再重复申报;
五、申报超过5万元的设备需附论证材料;
六、请各单位务必充分论证设备购置计划后再上报,未列入2014年度购置计划的设备,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予以购置;
七、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材料请于
八、未尽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设备科或校产科联系,电话:8462328、846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