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独计生家庭关爱救助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切实解决失独计生家庭面临的养老、医疗等一系列实际问题,现对我校失独计生家庭进行统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我校正式教职工中的失独家庭,年龄在49周岁以上和49周岁以下的,按两个年龄段分别进行统计。
2、请各部门、各院(系),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名单进行汇总,负责人签字后,于
3、计生办地址:行政楼215房间。咨询电话:8462121
总务处
http://www.wfmc.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