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我校落实鲁编【2012】65号文件精神,做好缺职岗位干部充实调整工作过程中,为规范岗位变动人员的资产交接管理,保证学校固定资产账目清晰、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明确,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所有处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变动以前所配置的资产原则上不随人走,留在原单位,由新到任的处、科级干部使用或由学校统一调配。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调用。
二、资产清查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为成员的资产清查、交接领导小组,对岗位变动人员所管理、使用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交接。资产清查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为准,对照账表逐物、逐人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人相符”;若有丢失的情况,一定要查明原因,当事人确认,出具说明材料,并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
三、资产交接
岗位变动人员使用的资产,离任前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后,由原部门(院系)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变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本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查询打印本单位需要变动人员的资产账目清单。
2、登录资产管理处主页,在“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填写《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移交登记表》,一式三份。
3、资产接收人在清点所接收资产无误后,在《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移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各部门、院(系)负责人对变更资产进行初审,并在《潍坊医学院固定资产移交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5、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登记,并在系统中提交。
6、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持变更登记表到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进行审核确认。
7、具体系统操作,详见资产管理处主页《资产管理员操作手册》或咨询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联系电话 :8462559
四、资产调配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过程中,多余闲置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收回调剂使用;因工作需要新增加办公家俱、办公设备的由资产管理处统一调配。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院(系)要严格执行学校资产交接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岗位变动人员的资产交接手续。岗位变动人员个人所借用的设备必须归还,确因工作需要,归还后再办理新的借用手续。
资产管理处
2013年4月26日
http://www.wfmc.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