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附院党委):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统综[2012]82号文)要求及拟报名额和领导批示意见,现就我校有关推荐“全省统战工作先进个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我校党委统战部干部职工和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党支部统战委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进取,成绩突出,得到本单位和统一战线成员的普遍认可。
3、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团结同志,廉洁自律,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4、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三、时间要求和办法
以总支(附院党委)为单位,面向全校(不推荐本单位的人员),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各推荐1名候选人员;名单请于2012年12月19日前报党委统战部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13房间),联系人:陈丽萍,联系电话:8462281(内线8281)。由党委统战部、人事处汇总报校党委审定上报。
党委统战部
人 事 处
2012年12月17日
http://www.wfmc.edu.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