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教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10-19浏览次数:471

各部门、各院(系):

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根据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有关规定,从今年起,社保中心将以邮寄的方式向每名参保职工邮寄个人权益记录单,将权益记录寄送给个人,使个人详细了解和核对最近一个年度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等各项信息,同时也是对社会保险机构的一种监督,是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

为维护我校教职工个人利益,按照社保中心有关要求,现对全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采集邮寄信息,请各部门、各院(系)根据填表要求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教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采集汇总表》,于20121025日前将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及部门盖章后的《潍坊医学院教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就记录邮寄信息汇总表》报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550房间),电子版发至lzk@wfmc.edu.cn.联系电话8462007

填表要求:

1、“家庭住址”填写常住地址。

2、“邮寄地址”建议填写单位地址(各部门、各院系信箱)。

3、“家庭地址”与“邮寄地址”不可一致。

4、“收件人固定电话”可填家庭电话、办公电话,也可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附:潍坊医学院教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采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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