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次数:553

各部门、各院(系):

教育部、卫生部于今年57日出台了《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是教育部、卫生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学校主要领导的意见,现要求各部门、各院(系)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不断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附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学校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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